试谈金刚经

试谈金刚经 

 

今天下班路上,有同车人谈起佛学.有一位同路人周末在佛光山讲堂讲经.但我一直也没有抽空去聆听.另一位是在很勤奋地读有关佛法的书籍.

记得过去在学习马列著作时很提倡读原著. 眼下借用此理,我想学佛也是以读原著为佳. 但是梵文原著是看不懂的,只有看中文古文(文言)译本了.

佛学大乘经中有两部广为流传的经:心经和金刚经.心经较短,可谓家喻户晓,从前很多不识字或识字不多的老太太都会背诵. 我家老太太生前就能背心经. 金刚经较长也较深奥. 我不知道是梵文原著本来深奥呢,还是中文译文译得深奥了. 在过去十八年间,我前后大约读过不下廿卅遍了吧.

 

金刚经的全名应该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经”,现在传世的中文本大多是姚秦和鸠摩罗什的译本. 金刚经是人类已知世界上最早印刷的书籍. 现保存在英国图书馆的是一本公元868年的印本,被英国人从中国敦煌藏经洞中盗走的: http://www.bl.uk/onlinegallery/sacredtexts/podsusanwhitfield.html

 

我读金刚经的心得是: 纵观金刚经,可用五字总纂精要: “非法非非法”. 也就是所谓佛法者,即非佛法.”

师尊以法喻筏引渡彼岸,有两层意思:

其一: 佛法是用来渡人的.既登彼岸,筏即可弃,“法尚应捨,何况非法?渡彼岸是目的,法只是工具而已.如能渡岸,不管是自渡(自我领悟)或人渡(别人渡你), 这法或非法,有法或无法,此法或彼法便不重要了.

其二:法是有相的,我相” “人相” “众生相” “寿者相”; 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”, 无论是那一种法,也无论是不是法,法即是相,相即虚妄.

那么渡彼岸又是究竟靠什么来成就呢? “. 佛祖说得明明白白:“不应取法,不应取非法. 以是意故.”

意会,用心去领悟.因为任何言语都会着”,以筏喻法固然可行,可惜终宥于偏颇,不能详尽其意.

 

我向来自惭形秽不敢拿出自己的一点点醋,妄谈佛法.回家后在网上浏览有关佛学的知识. 正好看到一篇关于金刚经的好文章.忍不住帖到这里,供大家一读. 于是也就引出了这篇非非法的筏子. 奈何!

 

参考:

http://www.fjwh.org/shownews.asp?upid=9582

 

  

此条目发表在佛学学佛分类目录。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。

留下评论